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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修業規定
博士班修業規定
博士班修課與指導教授規定
106年01月05日105學年度第2次學程會議修訂
108年03月14日107學年度第3次學程會議修訂
修課與指導教授規定
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二年至七年,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轉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依照前項規定辦理。
本學程博士班研究生必須修滿十八學分(不含畢業論文);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自轉入博士班起,至少應修業滿二年,且連同碩士班至少修畢三十學分(不含畢業論文)。其必修課程如下:
未修讀過本學程必修課程的學生,規定下修氣候變遷問題與對策,以及氣候變遷與人居環境議題實作;若都已經修讀過的學生,則以獨立研究方式同時擔任氣候變遷與人居環境議題實作助教。
由指導教授協助學生共同規劃一門適切之非指導教授開設之獨立研究。
至少應修專題討論一~六共6學分。
自107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班新生,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 (詳見
臺大學術倫理修課要點
)
博士班學生每學年應於「專題討論」中報告其博士論文之研究計劃或研讀計劃;由所有老師評分,並提出意見書供學生改進依據。如遇特殊情況(如專題討論報告與畢業(或預備)口試合併者)向學術委員會申請並填寫申請書後經同意,得延後一學期報告,但每名博士班學生以一次為限。
博士班畢業學分抵修規定:
本學程博士班學生 5 年內曾修習本校其他系所或外校之研究所課程,若課程名稱、內容、程度與本學程開授之課程相當,可申請免修,並以其學分抵免本學程修業要求的學分,其總抵免學分以九學分為上限。課程成績必須在A-(本校等第制)或 80 分(百分制)以上(含),方可進入抵免學分審查作業。(申請請至
臺大課程學分抵免系統
)
專題討論及獨立研究相關課程不得作為申請抵修科目
請學生正面表列填寫該課程是否已抵修,經學術委員會認定
博士論文(12學分)於博士學位論文考試之學期修習之。相關寫作資訊亦可參考臺大寫作教學中心(
http://www.awec.ntu.edu.tw/
)。
博士生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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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得依其研究興趣及研究方向於本學程委員會委員(以下簡稱:學程委員)及學程教師之中選擇論文指導教授,論文指導教授同時也為該研究生之導師。經雙方同意後,由本學程主任正式核定。
本學程研究生如欲選擇非本學程委員及學程教師之其他教師為其論文主要共同指導教授,須另提出申請,且須商請一位學程教師共同指導,並經學程主任同意後核定。
在確認指導教授之後,學生需在博一上學期結束前繳交有教師簽名同意之「指導教授同意書」,未繳交者,由學程主任與本學程課程委員會商議後指派指導教授。
學位考試辦法
博士班學位考試分為三部分:
年度考核和資格考
預備口試
論文口試
年度考核和資格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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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班學生於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學前,須成立博士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負責博士班學生之選課建議、年度考核和資格考。
指導委員會由5至7人組成,由指導教授邀集相關教師共同組成,其中至少應有學程教師(含學程委員)3名(含指導教授);並至少有一位跨領域研究教師(A1+A2或A+B),委員名單需經學程主任同意後聘任。
每位博士班學生每學年應接受指導委員會一次年度考核,考核項目包含專題討論的報告、修課及研究進展。考核應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完畢後一個月前完成
年度考核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未接受年度考核則視同不通過,修業年限內未通過考核達二次者,得令退學。
考核後,指導委員會應提供受考核學生研究或修課改進之建議。
博士班學生於入學三年內,須通過資格考。資格考由指導委員會出題,並決定是否通過之。資格考得與同學年度之年度考核合併舉行。
資格考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未通過資格考者,得於6個月後再進行第二次資格考。未通過資格考達兩次者,得令退學。
學生因特殊情況(如懷孕、傷病)而未能於上述期間內完成年度考核或通過資格考者,得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出申請,並經本學程委員會同意後可延後辦理其年度考核與資格考至多一年。
博士班學生可以就學期間已有發表與博士論文題目之相關文章且為第一或第二作者提出免試申請,經指導委員會認定通過,即視為資格考通過。該論文須為碩士畢業後之研究成果。免試申請通過後,該申請論文不得再列為畢業所須之學術論文。
本學程博士班學生修畢(含當學期所修課程)規定30學分數後,需有通過托福TOEFL、多益、雅思之證明(成績等同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其中托福ITP 543分以上,托福TOEFL iBT網路型態測驗需達到72分以上,多益TOEIC需達到785以上,雅思IELTS需達到5.5以上,FLPT 195以上,FCE測驗160分以上),始得申請參加資格考試。資格考試每學期辦理一次。資格考試申請時,需檢附:資格考試暨論文計畫發表申請書、歷年成績單、論文計畫書,依行事曆規定日期向學程辦公室提出申請。
Name of Examination
Minimum Graduation Requirement
CEFR B2
GEPT
High-intermediate (中高級)
IELTS
5.5
TOEFL iBT
72
TOEFL ITP
543
TOEIC
785
FLPT
195
FCE
160
*英文能力檢定為5年內有效
*依各測驗官方網站公告之CEFR對照表為準
CEFR與GEPT、FLPT能力對照表
: LTTC
CEFR與劍橋國際英語認證對照表
: LTTC
CEFR與多益、托福系列標準參照
: ETS
IELTS and the CEFR
: IELTS
預備口試
每位學生需於入學後四年內通過以論文計畫書為主的預備口試(在職進修者,得延長一年)。預備口試由該生的指導委員會執行,若指導委員因研究進展有更動之需要,仍可依規定向本學程提出申請。
口試結果分通過、不通過、條件式通過三種,條件式通過者給予在一年內重考一次之機會,不通過者得令退學。
每位學生應於博士學位口試二星期之前提出論文初稿,由論文口試委員進行審查。
學生通過資格考評和考核後,須有另外一篇相關領域之第一作者SCI、SSCI論文或A&HCI的期刊或經指導委員會及學術委員會認定通過之專書或專章,始得申請博士學位考試。
博士論文口試委員會由委員七人組成,包括校外委員三人與校內委員四人(含學程教師及學程委員),於舉行考試前由指導教授提出建議名單,經本學程主任同意後聘請之。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自轉入博士班起,至少應修業逾三學期,且連同碩士班至少修畢三十學分,始得申請博士班學位考試。
其餘未列規定同本校教務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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